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项目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17-09-0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ZKGSG-ZB-20172162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项目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已由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松发改发【2017】1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原市规划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项目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2.2工程地点:松原市宁江区石化西街以东、铁西路以南的原中国石化前郭石化分公司炼油厂院内;
2.3招标范围: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项目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近5年有类似设计业绩至少1项,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验。
3.3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至2017年9月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www.jljsw.gov.cn/login.html)中注册入库,并在“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syztb.org.cn)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是否成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syztb.org.cn)网上报名通过为准。在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松原市住建局院内附属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9:00,地点为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松原市住建局院内附属三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规划局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青年大街2888号
联系人:刘东元
电话:0438260681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2833号
联系人:王东
电话:1814304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