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利建招公字(2017)55号 LJZCZ2017-15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津县津五路部分路段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7]1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基本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利津县津五路部分路段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利津县津五路(大桥路至永莘路)两侧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津五路(大桥路至永莘路)两侧绿化带补植林荫行道树,花灌木及地被植物,提升面积约8万平方米。对人行道进行维修,安装***防护设施。
标段情况: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283200元。
2、招标范围
津五路部分路段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一切相关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风景园林工程)****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工程师职称资格或二级(含)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黄河路与沂州路路口东南角青年公社办公楼417室)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网上报名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7年3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复印件二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2)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2、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媒介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利津县利一路106号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546-5625606
代理单位: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城黄河路与沂州路路口东南角青年公社办公楼417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1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