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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县河镇丰香坝村洪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7-09-05 09:55:49发布作者:kehu

竹溪县县河镇丰香坝村洪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9-05

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县河镇丰香坝村洪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竹溪县县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丰香坝村安置点建筑面积1800m2,砖混结构。
2.2项目地点:竹溪县县河镇丰香坝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工程安全等级:合格。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任务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施工合同)
3.5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7.外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报名和投标时必须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如申请人不能打印“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可提供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详细截图 ,并加盖公章。
3.8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等项目班子成员);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 凡有意申请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另外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购买文件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上述报名资料封面须注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办公电话(座机)、手机号码,资料及图像清楚清晰可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4.3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五、投标须知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月    日上午9时00分前,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电话:0719-2730318)。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上午9时00分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竹溪县县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19-2887257
代理机构: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路金竹广场—溪城春天楼下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19-27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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