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众城连锁四平上海路加气站工程
发布时间:[2017-09-05]
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众城连锁四平上海路加气站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70903-GC02-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众城连锁四平上海路加气站工程已由四发改资字【2014】6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众城连锁四平上海路加气站工程。
2.2建设地点:上海路南侧、铁路专用线西侧。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总投资额:208.6982万元
2.5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为306m2,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2017年09月29日— 2017年12月20日,具体单位工程按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房屋建设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阜入吉企业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9 月 05 日至 2017 年 09 月 11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与吉林省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员的***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规定收取成本费500元/套。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政府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楠
电 话:15164382629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志娟、白景志
电话: 0431-85832429-80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四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