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B2017-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7年房建专项工程已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70831]-2675号的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项目法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资格后审方式的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7年房建专项工程施工及监理。
2.2本次招标共划分6个标段,其中施工5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3工程内容及招标范围:见下表
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各分局
各标段
FJ01
伊通分局
办公楼屋面防水、办公楼刮大白、门卫室改造、锅炉维修、车库扩建、墙面刮漆、新建彩钢房、泵房维修工程、采暖外网等工程施工
423.5751
423.5751
FJ02
局机关
办公楼维修改造、办公楼雨棚防水、路面修复、新增电气、救援中心宿舍墙面及天棚涂料等工程施工
98.7558
480.4062
长春分局
办公楼屋面防水、洗手间维修、增设院墙及大门、楼梯维修等工程施工
134.1158
四平分局
外墙保温、门卫室改造、墙面刮漆、办公楼会议室装修、电气、采暖、给排水等工程施工
247.5346
FJ03
吉林分局
屋面防水维修、室内刮大白、增设门卫室、污水管线维修、厂区路面维修、电气等工程施工
150.4032
506.5205
敦化分局
厨房改造、刷车库改造、厂区硬化、厂区路灯维修更换等工程施工
87.4099
延吉分局
厂区道路硬化、新建排水沟、修建排水沟、隧道站房屋防水、办公楼防水工程、收费亭供暖等工程施工
268.7074
FJ04
松原分局
更换办公楼窗户、屋面防水、外墙涂料、增加软化水和换热设备、车库门维修等工程施工
193.3169
489.3433
白城分局
采暖工程、新建地沟、水井、地面维修、厨房维修等工程施工
187.9802
双辽分局
门窗维修、车库门前硬化、修建排水沟、水泵房改造、电气安装等工程施工
108.0462
FJ05
梅河分局
办公楼室内墙面粉刷、办公楼墙面及屋面维修、车库采暖维修工程、综合楼电气等工程施工
124.3582
416.6803
通化分局
办公楼屋面防水、更换窗户、新建配电间电气工程、新建储藏室等工程施工
148.2119
靖宇分局
办公楼天窗改造、更换排污管道、锅炉维修、楼内墙面粉刷、雨棚维修、楼前大理石铺设等工程施工
144.1102
JL01
局机关及12个分局
FJ01-FJ05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46.3305
46.3305
2.4本项目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日-2018年6月30日,共计273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以下各标段所对应的资质最低要求和业绩最低要求:
FJ01至FJ05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额4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含修缮工程)业绩至少1项; JL01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含修缮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材料出具的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为本省行政区域内认定的业绩,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外省企业需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由于本项目施工和监理同时招标,不允许同一个单位在施工和监理项目上同时投标。
3.5 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只允许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JL01标段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施工标段售价1000元(包含图纸),监理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 FJ01-FJ05标段每位投标人递交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JL01标段每位投标人递交玖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标保证金的到达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
邮政编码: 130022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 李春武 联 系 人:李研、李珊珊
电 话: 0431-85379898 电 话: 0431-81808101
传 真: 0431-85379898 传 真: 0431-8180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