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李新店潘集小学等5所学校校舍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确建招【2017】058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李新店潘集小学等5所学校校舍建设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确山县李新店潘集小学等5所学校校舍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确山县境内
2.3、建设规模:潘集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06平方米,平房建筑面积177平方米;吴庄小学厕所建设项目,建筑面积64平方米;徐庄小学平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78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64平方米,地坪硬化254平方米,铁艺围墙40米;夏湾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464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79平方米;王楼小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大门(含门卫室19.6平方米),地坪硬化(含运动场)1773平方米,围墙246米等
2.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不含门)
2.7、招标控制价:260.4万元。
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同时有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150万元以上学校房屋建筑业绩和一项学校附属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施工合同原件,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合同以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准,竣工验收的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拟派项目部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标准员)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且不得兼职本七大员中其它职位,且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市政专业,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3.6、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3.7、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3.10、投标人参与网上报名活动,需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并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否则无法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诚信库入库、CA认证及电子签章、网上报名活动请关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通知及操作手册)。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6 日至2017年 9 月 12 日(全天24小时)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sjyzx.com/TPFront/)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企业制作投标文件时,需附入如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包含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且在报名期间内出具有效)。
(5)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养老保险金(须提供二维码的社保官方网网络查询页)和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四险中的任意两项即可,以下简称“社保”证明)以备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核真实性;
(6)提供七大员证件(指施工员、资料员、测量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标准员,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以备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核真实性;
(7)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同时有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150万元以上学校房屋建筑业绩和一项学校附属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施工合同原件,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合同以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准,竣工验收的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8)近三年财务报告(2014至2016年);
(9)养老保险(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保官网网络查询页),社保证明要求提供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缴纳证明;
(开标时,上述所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或证件需出示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七大员社保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按无效标处理);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份,售后不退。图纸自行下载复印。
5、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1投标保证金: 伍万贰仟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 户 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01010016000002100104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96-2782998
5.3本项目收取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3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退还。
5.4、投标企业必须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会被电子系统认定无效交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29 日上午 8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确山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确山县解放路中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503962998
代理公司: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中段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5639633138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股
联系电话:0396-2782698
9. 监督部门: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主任 联系电话:0396-7019809 13526392088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联系电话:13507663839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