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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清丰县)所需多功能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6 10:25:29发布作者:kehu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清丰县)委托,就多功能无纸化会议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PC[2017]260----豫盛华采字GK第204号
二、招标内容:无纸化多媒体会议管理平台、反馈抑制器等
三、预算金额:1020000元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1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①: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联系电话:0393-6666774
地址②:振兴路振东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赛博大厦19楼1905室  联系电话:0393-6667272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下午16:30
七、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口西100米路北)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2、须具有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壹级资质;3、提供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4、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濮阳辖区的,在濮阳辖区内须具有分公司或服务机构(以分公司或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投标人和分公司或服务机构字号须一致)。
九、报名方式:
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1、现场报名: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无误后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提交报名登记表­,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2、网上报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注明招标编号,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hnsh6666773@163.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表并确认到账后向报名单位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汇款接收信息: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账号:41001510824050200162,行号:10550200038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十、“报名登记表”、“开票申请表”、“退款申请表”、“中标通知书邮寄申请表”等表格请到http://hnsh2004.com“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目下载。
报名后开票、退款等问题,请到http://hnsh2004.com详细阅读“服务指南---投标指南”。
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开具发票时,**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十一、发票开具地址:振兴路振东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赛博大厦19楼1905室     联系电话:
0393-6667272  0393-6667567
或发送邮件(shenghuacw@163.com)告知转款时间、开票信息、
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我单位开具发票后快递至贵单位。
十二、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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