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11504109901
宿迁市龙亿实业有限公司 的 宿豫区来龙新城标准厂房A区1#、2#厂房消防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来龙镇;
1.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9万平方,工程造价约86万元;
1.3工??? 期: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二年时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来龙新城标准厂房A区1#、2#厂房消防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消防设施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考核合格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条件,并取得***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3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友情提醒:根据“关于移交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须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咨询电话:刘丰宇0527-84338768)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上午8 时30 分至2017年9月11日下午18时0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15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龙亿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来龙镇
联系人:高旭
?联系电话:1381578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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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涛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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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