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9-06
1. 招标条件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消防器材采购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2017年养护专项工程计划中,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负责营运的G65渝湘高速黄草至洪安段,营运公司各管理中心的隧道及管理中心办公地具体如下:
名称
桩号范围
管理中心管辖的隧道
彭水管理中心
K1744+400-K1798+400
长滩隧道、彭水隧道、下塘隧道、高谷隧道、董家湾隧道、胡家湾隧道、共和隧道、佛仙寺隧道
黔江管理中心
K1798+400-K1871+800以及黔恩路G65K1832+200(转换道K241)-K209+500
贺家堡隧道、大龙洞隧道、蔡家堡隧道、沙坝隧道、石会隧道、武陵隧道、洞塘隧道、斑竹林隧道、正阳隧道、瓦窑沟隧道、仰头山隧道
酉阳管理中心
K1871+400-K1952+320
酉黔隧道、黑水隧道、七里槽隧道、平地坝隧道、龙池隧道、桃花源隧道、葡萄山隧道、龙门隧道、青岗隧道
秀山管理中心
K1952+320-K2001+300
秀山隧道、老虎山隧道
2.2 项目概况:对目前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各管理中心以及管理中心管辖的各隧道(见上表)的部分消防器材(灭火器、水带、水层膜枪头等)需进行更换及补充,本项目即对该部分消防器材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消防器材(明细见下表)的供货、运输、更换、安装及缺陷责任期内相关的全部服务。
消防器材采购需求表
序号
消防器材名称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4公斤干粉灭火器
具
600
2
8公斤干粉灭火器
具
6000
含安装的***措施费、交通组织费和施工措施费
3
3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具
300
4
35公斤干粉灭火器
台
20
5
2公斤干粉灭火器
台
100
6
水带
(接扣)
8-65-25橡塑水带
根
800
7
DN65接扣
副
1600
8
接口抱环
副
1600
9
DN65枪头
支
800
10
3%水层膜泡沫灭火剂
KG
80000
含安装的***措施费、交通组织费和施工措施费
11
灭火毯(1*1米)
张
100
12
水层膜枪头(铜)
个
800
其中:8公斤干粉灭火器及3%水层膜泡沫灭火剂送到及安装的地点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附件1及附件2,其他消防器材大约均分数量送到招标人的四个管理中心(彭水、黔江、酉阳、秀山),
2.4招标对象:消防器材厂商(以下简称“厂商”)或厂商授权代理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标段
工作内容
工期(日历天)
XFQCCG
本项目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更换、安装及缺陷责任期内相关的全部服务
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从货到之日起,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按***消防器材规定标准执行)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上旬,缺陷责任期从货到之日起,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按***消防器材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开工、完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若投标人为消防器材厂家,则须取得1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则投标人需取得消防器材厂家的授权证明,同时授权的厂家应满取得1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4)投标人近3年内(2014年8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消防器材销售或安装施工业绩。
注: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则只要求关键消防器材需要取得厂家的授权证明,关键消防器材为8公斤干粉灭火器和3%水层膜泡沫灭火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需报名,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直接递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9月_5_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图纸、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已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9月 26 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以当日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布信息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及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南营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总部)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重庆)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地 址:(总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6楼
邮 编:401147
邮 编:(总部)518049 (重庆)401147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人:蒋女士,李先生
电 话:023-89138806
电 话:023-63218463,13983613086
传 真:023-63218463
2017年 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