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安装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三亚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安装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三发改投[2013]5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总承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实验室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亚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安装工程(二次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三亚市环保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及勤政路停车场项目(不含基坑支护)工程》的暂估价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废气处理系统工程、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工程、实验室洁净空调系统工程、实验室用气输送工程等。
(3)招标控制价:2419073.60元 (最终结算价以市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4)建设地点:三亚市迎宾路与勤政路南路交叉口南侧即《月川控规YC1-7地块分图则(调整后)》YC1-7-2地块。
(5)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7)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及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及对原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承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任务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符合其承担的相应分工对应资质要求。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申明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对所有合同条款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和各方独自承担的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的项目经理、开标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
3.4信誉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三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内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3.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在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9月6日至 2017年9月 10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9月27日15时30分,地点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2)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弃权,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www.ggzy.hi.gov.cn )、《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sanya.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5108919534 电 话:0898-88205619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