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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卫生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卫生院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7 09:13:55发布作者:kehu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卫生院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卫生院综合楼二次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350190]HC[GK]2017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18959118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卫生院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镇澳前村13号

联系方式:吴长平、138050792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工、1895911880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2号御景商务中心2期2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条件。特定条件(1)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技术能力特别要求:a、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b、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建造师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函复印件,原件备查,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指: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862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6日 15:30 至 2017年09月21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09-28 10:00,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2号御景商务中心2期202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客服经理:

18932913200

客服经理:

13143641678

客服经理:

13681483240

招商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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