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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分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17-09-07 10:59:15发布作者:kehu

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分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17-09-06]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GSG-ZB-20172305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分校综合楼建设项目由长宽发改字[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长春市、宽城区两级政府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分校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发包价(万元):2948.6033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农安北街65号;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2日至2018年8月10日(以实际工期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须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内至少承担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考核证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担任过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须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负责人外,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专职***员1人;

   3.5.2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职称证书;

   3.5.3 施工员、质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4专职***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C证)。

   3.5.5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信息登记。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通过**阶段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2016年7月-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16年7月-12月)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 2017年9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其***考核证书;

(5)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

4.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长发小贷4楼招标三部)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9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通过**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7、本项目终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执行发包价,终结算以财政评审中心的财审值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

联系人:马校长

联系电话:1365430076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

联系人:李晨铭

电  话:1558559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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