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区卷桥河五路、卷桥河六路市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07
招标公告
一、宜昌市点军区卷桥河五路、卷桥河六路市政工程,已经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宜发改审批[2016]306号。宜昌新区江南生态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委托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卷桥河五路、卷桥河六路市政工程设计。
2、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3、项目概况:卷桥河五路全长310.088米,红线宽15米;卷桥河六路全长1002.572米,红线宽20米。
4、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卷桥河五路起于点军路,止于卷桥河二路,道路全长310.088m,红线宽15米。卷桥河六路起于江城大道,止于卷桥河二路,全长1002.572米,红线宽20米。 设计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技术服务工作。
5、项目投资:约4127万元。
6、设计周期要求: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7天(日历天)内提交。
7、工程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设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应具备企业近五年内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一项,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工程:2012年至今已完成造价达3000万的市政道路工程)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1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9时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 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9月8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宜昌新区江南生态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61号
联系人:杨庆斌
联系电话:0717-669-66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闫晓毅、王竞
联系电话:027-8727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