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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烈士纪念馆装饰布展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7 17:45:49发布作者:kehu

宜都市烈士纪念馆装饰布展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07


1、招标条件

宜都市烈士纪念馆装饰布展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2017〕1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都市烈士陵园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宜都市烈士纪念馆装饰布展建筑面积约300㎡,配套安装内外监控系统、消防设施和空调设备等工程。

2.2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设备维护、操作培训等。

2.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十里铺村(市烈士陵园内)。

2.4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2.5.1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2.5.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副本原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以下两项资质条件满足其中一项):

3.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3.2.2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展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

3.3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方,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3.3.1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丁级及以上资质;

3.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3.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9月8日上午10时至2017年9月1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投标报名。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10时至2017年9月13日上午10时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户须是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上午9时,地点为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北侧二楼)开标厅;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8.1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9月8日。

8.2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宜都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地址:  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十里铺村

联系人:李凡凡

联系电话:0717-477222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系人:康昌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5

时间:2017年9月8日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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