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夜景照明提升工程、2016年长春市旧城更新改造夜景照明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17-09-08]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7-6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夜景照明提升工程、2016年长春市旧城更新改造夜景照明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长春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公司选择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范围: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夜景照明提升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及2016年长春市旧城更新改造夜景照明提升工程(一期)4个标段、(二期)6个标段的续建工程,如南湖大桥、南湖公园等未完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服务地点:长春市市区内。
2.3服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照明工程或市政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同时具有能够进行施工图设计审阅的相关技术力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具有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现有年度审计报告)。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准转包,不准分包。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 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3777号
建设管理单位:长春市路灯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599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431-879854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丹贺、孙秉阳
电 话:0431-87644668、81787842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