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项目矿泉新居小区工程一标段施工
发布时间:[2017-09-08]
珲春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项目矿泉新居小区工程
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YZX-2017-006
1.招标条件
珲春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项目矿泉新居小区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珲发改字[2016]5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塌陷棚户区改造办公室,项目所需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珲春市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项目矿泉新居小区工程一标段施工。
2.2招标范围:小区内一标段施工。
2.3建设地点:珲春市河南街。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总日历天数416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不含公休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携带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司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在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报名登记。报名登记完成后,持报名登记表及上述证明文件盖章复印件到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14时3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在2017年9月27日上午10:00时前到账,投标人需提交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过期不予受理。
6.2递交方式: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行号:4022 4946 0018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塌陷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联系人:崔主任 联系电话:0433-7571128
招标代理: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 林 联系电话:0431-82726888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珲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