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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订编制项目
发布时间:2017-09-08 15:35:41发布作者:kehu

长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订编制项目

   

发布时间:[2017-09-08]      

长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订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70906-GH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订编制项目,关于该项目的招标申请已获主任办公会议批准。招标人为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订编制项目。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规划编制范围为长春新区,包含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长德经济开发区;规划内容分为控规提升和城市设计两部分。控规提升包括资料收集与现状调研、已有规划评估、现状建设情况和机遇用地评估、控规提升策略和提升方案、实施计划和行动方案、专项规划落实完善、控规相关分析和控制引导、控规图则编制等。城市设计部分包括对现状分析研究、功能策划、定位目标的确定、功能细化落实、建筑排布和景观环境设计、各相关系统的细化和落实(交通、景观、开敞空间等)、控制指标建议、分期建设等。

2.4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新区范围内。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交付主体成果,6个月内更新维护。

2.6服务目标: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与人员要求

  3.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应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业务承揽范围要求;2012年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的该企业为员工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网上可查;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大街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6)、被授权人近期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鲜章)。

(7)、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8)、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各方对应的上述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龙湖大路与中科大街交汇处5799号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A区3楼会议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姜宇

电话:0431-81335735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姚萍、****丹婷

电话:0431-85832429人工转8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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