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2013-2017棚户区物业服务项目 |
发布时间:[2017-09-08] |
延吉市2013-2017棚户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2017078-2 一. 招标条件 为规范招投标工作行为,严格依法招标,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合理控制预算,保护公平竞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就 延吉市2013-2017棚户区物业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物业名称: 延吉市2013-2017棚户区物业服务项目 。 2.2 项目地点: 延吉市内 。 2.3 项目概况: 延吉市棚户区系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住宅小区,共14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2万㎡ 。 2.4 招标内容:房屋建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持;交通秩序的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档案管理等 。 2.5 标段:共 1 个标段 。 2.6 计划服务期: 每个地块服务期为接管日期开始5年 。 2.7 物业服务质量目标:一年内评上市级及以上优秀小区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 资格, 有服务期已经超过3年且正在履行服务的住宅小区累计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的物业服务经验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工程需配备一个项目经理(物业总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一年内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在延吉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3.4外地公司须在延吉市有工商注册的分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在延吉市房产局登记备案。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无欺诈、违约、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9月8日 至 2017年9月13日(9月10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11:00 ,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代理人一年内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到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期间不允许更换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与参加开标会议的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 4.3 招标文件1800元/套 ,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9月29日9: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 基本账户 转入至 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中或开标时提供 银行保函 或 经省住建厅备案的 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 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75万元 。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延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建工街388号 联 系 人: 杜学辉 邮 编: 133000 电 话: 0433-50007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北阳路567号 联 系 人: 李海兰、蔡莹莹 邮 编: 133000 电 话: 0433-2450327 传 真: 0433-2613046 电子邮件:lxy970609@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