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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
发布时间:2017-09-11 17:32:00发布作者:kehu

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


发布时间:2017-09-11


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招标编号:ZHZDF-GK2017-B30;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70829-003040)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

1.   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品采购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食堂食品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该预算总价为服务期限内参考采购总价,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投标报价采用报结算率的方式进行,结算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00%,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9 月 11 日~ 9 月 15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用);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10 月 9 日   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 10 月 9 日  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二 号开标室转 六 号评标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

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港二街1号

联系人:陈群英             联系电话:1382300192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卢明敏

联系电话:0756-6300440    传真:0756-2213166

  3、高栏港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电话:0756-7718582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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