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断创新和探索
只为企业品牌重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实时热点
惠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项目设计(第三次招标))【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1 19:11:38发布作者:kehu

惠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项目设计(第三次招标))【设计】招标公告

 

惠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项目设计(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惠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项目设计(第三次招标)经发改部门批准(惠市发改[2017]130号),已具备工程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项目设计

(第三次招标)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司法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莲塘村(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四)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约181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2600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面积4500平方米,包括改造行政楼1400平方米,改造禁毒专区400平方米,新建法治展馆及禁毒展馆2700平方米;改造集散中心、法治公园及宣誓广场13600平方米和供禁毒展览的布展区域。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300万元,设计费用约81.98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书,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设计范围:按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完成惠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项目。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含验收通过)等后续服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减和细化。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书。

   (六)质量要求:工程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七)工程设计工期:设计总工期为65天,其中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 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万元(按本工程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网上答疑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项目设计负责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执业章)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8)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系统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4、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司法局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2167015 

招标代理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2-2521712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惠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基地项目设计(第三次招标))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市直设计公【2017】087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9-11 09:3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7-09-17 16: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09-11 09: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7-09-17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17-09-18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17-09-19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10-09 16: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2017-10-09 16: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10-10 09:0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10-10 11:00:00    

开标时间

2017-10-10 16:00:00    

开标地点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评标时间

2017-10-10 16:00:00    

评标地点

1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9月11日09时30分


客服经理:

18932913200

客服经理:

13143641678

客服经理:

13681483240

招商加盟:

153739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