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永定区桥头乡向家坪村等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招标人: 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永定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投标诚信保证金(元): 50000
招标编号: GCJS2017-208 交易编号: 张家界交易【2017】1226号
项目所属区域: 张家界市
保证金缴纳所在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场地时间安排
标室安排: 开标室二 2017-10-10 10:00:00
内容
永定区桥头乡向家坪村等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区桥头乡向家坪村等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定发改投【2017】18号文批准建设,并经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定发改法[2017]45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永定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按本公告第3条规定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永定区桥头乡向家坪村等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GDZBZJJ-170903
2.3建设地点:永定区桥头乡向家坪村、伍家峪村、粟家台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内的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工程施工费2878966.3元。
2.5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7.1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2招标范围:该项目整体工程,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名称标段划分合理价(元)建设地点备 注永定区桥头乡向家坪村等三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一个标段2878966.3永定区桥头乡向家坪村、伍家峪村、粟家台村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员1人、质量员1人;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6在近三年有至少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或烟基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项目工程,已竣工的工程**有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且提供业绩查询网址;
3.7根据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永定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中标项目经理实行押证管理,对其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保证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工作,每月**常驻项目现场所在地少20天;
3.8投标申请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须由检察机关(不限地域)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每个报名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和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执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⑴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人介绍信须开具所投标项目名称且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⑵营业执照副本;⑶资质证书副本;⑷***许可证副本;⑸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B类***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⑹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学历证和身份证及施工员、***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和身份证、***员C 证;⑺项目部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员、质量员)2017年2-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电话、网址及查询密码;⑻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⑼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查询证明(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⑽法人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附件[1]);⑾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12)已竣工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及业绩查询网址);(13)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样本见附件[2])等原件(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核验原件)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张家界子舞路220号,张家界市澧滨小学对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5.3以上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报名登记表、注册建造师证留存原件,报名资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报名登记表在首页)。
5.4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注册建造师证、B证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人单位相一致。报名资料**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且符合本公告要求,否则报名无效,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5.5本项目与永定区教字垭镇兴隆村、七家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同时进行,为了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后,不能再报名参加永定区教字垭镇兴隆村、七家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舞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定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9、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特别说明:
10.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5天内将履约保证金交齐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同放弃中标,由备选单位直接递补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会及时退回到原账户(不计息)。
10.2无不可抗拒因素,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15日内**进场施工,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备选单位直接递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延期导致监理延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10.3为避免挂靠与转包从而影响工程质量,项目经理**亲自在施工现场,如果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则取消施工资格。
10.4依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2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张家界市外企业中标单位**在永定区设立分公司或能独立核算、独立纳税的分公司进行施工;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永定分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874492698 0744-8597851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纯意
联系电话:13974471171、0744-8260901
附件[1]:
法人承诺函(格式)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预防腐败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二、承诺在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不发生挂靠、倒手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及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