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CSJT2017-1122 招标人 长沙城投机场迁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类型 交通工程 所属行政区域 长沙市
发布日期:2017-09-14 点击数:195 【打印】
长沙港旅游客运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港旅游客运码头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6]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城投机场迁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部、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1月正式批复了长沙港总体规划(交规划函[2015]105号),根据批复,规划中的长沙港由一个客运港区和三个货运港区以及专用码头组成。其中,规划客运港区位于湘江东岸的黑石铺大桥上游500米~1300米区间,规划功能为湘江水上休闲观光、旅游运输,主要为长沙段水上旅游开发及公共旅游客运的发展服务,规划岸线长800米,配套服务用地12万平方米,客运泊位8个,具体项目位置及用地红线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用地红线为准。工程估算投资额约人民币12亿元(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长沙港旅游客运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按可行性报告编制的深度及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成果。(详见“第六章、可研报告编制及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2.3编制周期
(1)合同签订后4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评审会通过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之日止。
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招标人要求为原则,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港口河海工程,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2007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旅游码头或客运码头项目的咨询、设计负责人。
3.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港口河海工程,服务范围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联合体其他方**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书还还应满足: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设计补偿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3家中标候选单位,除终确定的中标单位外,其余两家投标单位各获得成本补偿费人民币 ¥100,000.0元 大写:拾万元整 (含税),但中标候选单位技术标部分低于30分不予补偿。终确定的中标单位的成本补偿费将包含在合同金额内,不另外单独计发。其余的投标单位不予以成本补偿。参加本项目招标所有投标单位在开标后,其投标成果归招标人所有。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7年 9 月 20 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的文件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函》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
4.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一、公告发布: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日期: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