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9线安多至那曲段路面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17-09-15来源:
国道109线安多至那曲段路面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XZJT-170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9线安多至那曲段路面完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藏路发[2017]248号)批准开展招标工作,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建设资金***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为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国道109线安多至那曲段,起止桩号为K3451+000-K3558+000,总里程为107公里。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结合所在公路现有技术标准及远期规划,桥梁设计荷载不得低于公路—Ⅱ级标准,引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预算文件编制以及施工招标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4 标段划分及勘察设计周期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项目名称
起讫桩号
里程(km)
备注
全一标段
国道109线安多至那曲段路面完善工程
K3451+000-K3558+000
107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5年至少完成过2条及以上里程各不低于5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的业绩(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报名时需提供本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的相关****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相关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按本公告3.1、3.2款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参与本项目公路勘察设计投标的投标人**已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持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和本公告第3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
招标代理: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4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姚工
电话:0891-6926628
传真:0891-6926628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