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SJS2017-1131 | 招标人 | 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房建市政 | 所属行政区域 | 长沙市 |
发布日期:2017-09-15 点击数:1129 【打印】 |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站施工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站施工项目(第四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3号线新建110KV星沙主变电站,扩建110KV铁院主变电站。新建110KV星沙主变电站由马栏山220KV变电站和杨高220KV变电站分别以一回110KV电缆接入。其中一回“T”接捞刀河-广电110KV线路作为过渡期。同时配套马栏山、杨高220KV变110KV间隔扩建。扩建铁院110KV主变电站,与轨道交通1号线为共用主变电站,已建成,本期扩建35KVⅢ、Ⅳ段母线。本项目110KV主变电站工程的主所变压器容量为31.5兆VA*2。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站施工项目(第四次)
2、招标编号:长轨招文[2017]2号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星沙主变电站和扩建铁院主变电站的土建工程、外线工程和对侧间隔扩建,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各系统、一次、二次采购安装调试,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测试仪表的采购以及设计联络、实验检验、安装调试、接口配合、验收送电、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为施工创造条件的三通一平,青苗补偿,管线迁改。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文件为准。
6、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地铁3号线将于2018年年底开通试运营。为确保3号线的顺利开通,新建星沙主变电站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送电。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9、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入围工程业绩。
3、投标人须具有电监会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贰级(含)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中的许可类别和等级须达到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贰级(含)以上等级;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入围工程业绩。
5、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6、本项目入围业绩指2012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的110kV(含)以上变电站施工(含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入围业绩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含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书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7、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1《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1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zbbmh/zbbmh/index.shtml)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8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9月2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13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3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或未按《资格后审资料表》要求提供相应原件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类似项目经历等可能引起计分或加分的项目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影印件的,均不给予计分或加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731-8993888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
招标公告附件1
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关键岗位人员 最低配备要求 | 其他要求 | |
本次资格后审时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如下: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拟任项目负责人应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应附中级(含)以上级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员应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施工员和质量员应附身份证、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同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 |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 号文)的规定执行。
2、省外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实不出具无在建证明或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则须由投标人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2
承诺书
(招标人) :
为了充分体现诚信投标行为,我单位对参与 项目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拟任本项目部关键岗位所有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2、我公司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如以上承诺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的处罚,并由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如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愿意接受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的处罚,且禁止参与贵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接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