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2017年度***防护工程(**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8
1.招标条件
临湘市2017年公路***防护工程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临发改招(2017)10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临湘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2017年公路***防护工程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境内
2.3 规模:主要建设53条***生命防护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925.97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约为 6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详见施工合同。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规定进行保修,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7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53条***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里程201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925.9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并由岳阳市城乡建设协会信用评定等级为A级(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报名时及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和项目部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路桥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地企业(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联合体各成员都**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或2014~2016年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等情形。
3.5 认真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办〔2015〕50号),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投标行为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对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投标中有行贿、受赂行为的,直接定为D级。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开标前,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副本资料装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开封查验评审。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原件资料分别退还给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法人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持单位介绍信于 2017年 09月08日至 2017年09月12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 8:30时~11:30时 、下午 15:00时~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下投标意向函、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与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书(与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一致);⑥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⑦并由岳阳市城乡建设协会信用评定等级为A级(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⑧拟任项目经理相关证件(路桥中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相关证件(路桥中级及以上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考核合格证书),报名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及缴纳近6个月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个人社保查询单证明及个人查询网址和密码;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⑧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及现场勘察资料,彩色复印件必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5.2由于本项目地形复杂、施工条件困难、报名前需与业主取得联系现场勘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11日15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8.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拾万圆整(¥200000.00元)
8.2缴纳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中午12时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8.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8.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8.5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需按照岳发改〔2012〕367号《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指纹录入。如在施工过程中,其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到位,将视其资质挂靠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10.2投标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及证件凡涉及到造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记公司严重不良行为纪录。
11. 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2: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请至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下载。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 址:临湘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郑辉 电 话:1519712545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湘市路中纸厂小区11栋
联 系 人:罗细奎 电 话:0730-3563999 13874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