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海棠湾环湖路工程(K11+162-K12+270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三亚市海棠湾环湖路工程(K11+162-K12+270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海棠湾环湖路工程(K11+162-K12+270标段)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2007】10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三亚市海棠湾环湖路工程(K11+162-K12+270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给水工程。
(2)招标控制价:34720384.28(最终工程造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3)建设地点:三亚市海棠区C10片区。
(4)工期要求:有效工期27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2年。
(5)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确定的施工范围(如有岐义,则以施工图纸为准)。
(6)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项目经理、开标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保持一致。
3.3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亏损(提供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在2014年以后的以成立年限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及具备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3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未下载招标文件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10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www.ggzy.h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hinabidding.com.cn)和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sanya.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898-88750599 电话:13807501163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