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地区燃气管线(小区庭院线及用户户内)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9-19
项目单位: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燕山地区燃气管线(小区庭院线及用户户内)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分离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以《关于燕山石化公司分离移交社区供气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中国石化移交[2017]21号}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以《关于燕山石化公司“四供一业”分离移交中供气、供热移交改造范围有关事项的批复》{房政函[2017]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燕山地区职工家属区供气业务涉及燕山石化公司辖区内34个小区,共44458户居民。 2.3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包括方案及后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和服务); 2.4标段划分:本工程设计为一个整体标段; 2.5投 资 额:本工程总投资14772万元。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应具备类似工程设计(类似工程为燃气工程设计)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4年09月13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处于“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3.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设计招标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7年09月19日—2017年09月25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设计合同(如提供合同须提供概况页及盖章页等主要页次合同文本)]、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工程招标公告第3.4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承诺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三份,同时提供本单位报名有效期内“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扫描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文件)及纳税人认定书(或提供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需三份,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三份]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报名。 5.招标相关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7年09月19日至2017年09月2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盖公章)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 彩色扫描件,盖公章)所持资料一式三套,与报名代理人同一人时,且授权工作内容包括获取相关资料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上述资料。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2纸版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bjztb.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b.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43号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096 联 系 人:于晓宇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 9:00 至 2017年9月25日 16:00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9月19日 9:00 至 2017年9月25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9:00开标地点: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备注:投标人**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8:30 至 2017年10月12日 9:00招标人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43号邮编:102488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10-89368642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邮编:102488联系人:于晓宇联系电话:010-89368642传真:010-89368096电子邮件:批复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