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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湾环湖路工程(K11+162-K12+270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0 16:19:33发布作者:kehu

三亚市海棠湾环湖路工程(K11+162-K12+270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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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湾环湖路工程(K11+162-K12+270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三亚市海棠湾环湖路工程(K11+162-K12+270标段),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2007〕10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三亚市海棠湾环湖路工程(K11+162~K12+270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绿化给水工程。   

2.2监理服务费:控制价524659.22元,(最终结算监理费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2.3监理服务期:有效工期  270 日历天加质量保修期;

2.4建设地点:三亚市海棠区。

2.5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3信誉要求:2014年至今无住建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我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

3.4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亏损(提供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在2014年以后的以成立年限为准)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9  月 20  日至 9 月  24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四  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www.ggzy.hi.gov.cn/)、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sanya.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898-88750599                        电  话:0898-38216759 

 

2017 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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