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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线蒲圻至白石渡段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 第九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1 15:11:42发布作者:kehu

京广线蒲圻至白石渡段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

第九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7-4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京广线蒲圻至白石渡段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京广线蒲圻至白石渡段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京广线蒲圻至白石渡段牵引供电设施改造工程第九批建管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北起京广线蒲圻站(线路里程为K1337+375),南至京广线坪石站(线路里程为K1953+630),全长615.8公里范围内的牵引供电设施适应性改造工程。具体为全线110KV牵引变电所增容及设备改造9座,分区所、开闭所设备更新,更换正线承力索1586km,接触线146km,侧线承力索46 km,接触线166 km,以及供电线、回流线、支柱、软横跨更换、远动设备更新;株洲、衡阳110kv变电所增容改造及10座10KV配电所设备改造,更换10KV自闭电缆464km,低压电缆97km,电源线路20km;通信工程为牵引变电所、接触网远动、电力远动房、10KV配电所通信工程;房屋工程主要为牵引变电所、10KV配电所房屋改造。该项目总投资13.82亿元,建设工期2年。

2.2招标内容:详情请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 月25日至2017年9 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标段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包件的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9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56号

邮编:410007

联系人:欧阳孝贤、晏池宝

电话:0731-82624608、82624718

传真:0731-82624608

电子邮件:gtcszhb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郭工

电话:13600487989、15975579795、020-87623263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2017年9月20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TX01

   

光纤传输设备

   

622Mb/Sadm(区间、站内、既有站段用户)通讯传输设备

   

   

1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委托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具有本次招标物资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近两年不能出现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须具有投标物资由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运营站段营运一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投标人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物资在铁路行业的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代理商可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商相关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投标人(生产商及代理商)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投标人(生产商及代理商)在投标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包件。

   

500

   

 




附件:
招标公告(蒲白9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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