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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2 15:43:25发布作者:kehu

鹤峰县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22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7】167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因实质响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挂网,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7-167号

二、项目名称: 鹤峰县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鹤峰县五里乡的相关项目村。

2、工程规模: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0万元,地方配套100万元。工程(依据《鹤峰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规划》)含人工造林230公顷,封山育林1900公顷;草地建设18公顷,青贮窑1180立方米;坡改梯32公顷,蓄水池5口,沉沙池5口,沟道整治4.3公里,排灌沟渠3公里,田间道路6公里(以现场勘测后设计为准)

3、招标内容: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投资预算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4、项目设计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逐个图班进行措施设计,测设1:10000地形图。治理措施要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充分征求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设计文件详实、全面,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用于指导工程施工。《初步设计》要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省发改委批复后再完善整理后的资料5套。

5、项目设计完成时间:于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设计本子。

6、项目设计预算:19.5万元,超预算的报价采购人不予接受。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总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总工1人,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4人,专业包含林业、水利、工程造价等方面)。(提供人员花名册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石漠化工程方面)设计项目,提供证明文件(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

六、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6日8:30—12:00, 14:30—17:3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登记领取询价文件。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的电话、邮箱或QQ)。

3.领取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时间:2017年9月27日下午4:00至4:20,逾时恕不受理。

(二)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政府采购股递交投标文件

(三)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现场提交以下文件: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

(2)询价公告第五款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及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及电话)

(3)响应文件(按询价公告要求密封)。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下午4:20,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询价,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询价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八、投标保证金。

1、叁仟玖佰元整,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7日下午4时20分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指定子账户(用网银转帐的需注明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规定的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子账户的情况。

户  名: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鹤峰县支行    

账  户:42050172670800000073-000227

2、凡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子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各投标人须认真填写《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4),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九、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鹤峰专网上发布。 十一、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人工工资、评审费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两份,递交时用文件袋密封。响应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组成见附件1.

 

十三、联 系 人:

交  易  中  心                张女士   电话:0718—5290619 

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张女士       13227454960

 

附件1.响应文件组成

附件2.报价表

附件3.法人授权书

附件4.保证金凭证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9月22日


客服经理:

18932913200

客服经理:

13143641678

客服经理:

13681483240

招商加盟:

153739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