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缴纳查询获取投标保证金子帐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公安局智慧监管一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交易编号: 张财采计【2017】-134 预算金额(万元): 112.94
采购编号: ZJJZC-2017155 项目交易流水号: 张家界交易【2017】1265号
采购人: 张家界市公安局 保证金(元): 20000
项目所属区域: 张家界市
保证金缴纳所在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采购类型: 货物
场地时间安排
标室安排: 开标室二 2017-10-17 09:00:00
内容
张家界市公安局智慧监管一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张家界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张家界市公安局智慧监管一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张家界市公安局智慧监管一期系统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17】-134
委托代理编号:HCHN2017-CG290
3.项目预算:人民币:112.94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1.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1.3 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01月至2017年08月中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1.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并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4.1.5 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1.6由张家界市或张家界市所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市级项目由市人社部门提供证明,区、县项目由项目所属区、县人社部门提供证明)
4.2特殊资格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2017年09月20日)起至2017年09月27日,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购买标书的情况下)】、个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我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大桥路5号民航小区3栋1单元302室】在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购买。
5.2标书价格:400元/份,售出不退。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7年10月17日0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00时。
6.3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2017年10月17日09:00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
7.2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7.3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7.3.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请注意保密。
7.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3.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3.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3.5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86、8833291。
7.3.6转入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桥路5号
联系人:李渭
邮编:427000
电话:0744-8882138
传真:0744-8888196
采购人:张家界市公安局
地址:张家界市南庄坪
联系人:朱辉耀
电话:1537744185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张家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张家界市财政局六楼
电话:0744-8389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