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断创新和探索
只为企业品牌重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实时热点
武陵源区天子山街道和中湖乡集镇污水处理厂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5 14:54:17发布作者:kehu

 保证金缴纳查询获取投标保证金子帐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武陵源区天子山街道和中湖乡集镇污水处理厂EPC项目    

招标人: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诚信保证金(元):    280000    

招标编号:    GCJS2017-230    交易编号:    张家界交易【2017】1278号    

项目所属区域:    武陵源区    

保证金缴纳所在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场地时间安排    

标室安排:    开标室一 2017-10-25 09:00:00    

内容    

武陵源区天子山街道和中湖乡集镇污水处理厂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陵源区天子山街道和中湖乡集镇污水处理厂EPC项目已由武陵源区发改局以张武发改投资[2017]18、20号、张武发改招投[2017]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或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武陵源区天子山街道和中湖乡集镇污水处理厂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武陵源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天子山街道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 m3/d,远期设计规模为2000 m3/d。中湖乡集镇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 m3/d,远期设计规模为4000 m3/d,均不含管网工程。本项目两个污水处理厂均采用改良 A²/O 生态湿地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投资约为1400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方案、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施工图设计,第三方**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不得超过180天。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武陵源区天子山街道和中湖乡集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方案、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施工以及建设涉及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建设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内具有20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设计经验;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考核合格证;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或者环境保护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或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以上的学历。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员1人、质量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二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提供)。

3.5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人民法院网查询为准(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各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在本项目中所承担职责;

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资格审查、投标、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负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联合体参与方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等,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在报名后不可更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5 日至2017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能正常识别二维码);(5)施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6)省外入湘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7)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证原件;(8)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9)拟任技术负责人学历证书和技术职称证原件;(10)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员上岗证书原件,***员C类***考核合格证原件;(11)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2017年4月-2017年9月);(12)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分别提供);(1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4)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20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设计经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15)投标人不是失信执行人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都须提供)。

4.3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并留存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壹套,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资料齐全发售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结束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

5.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 25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2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武陵源公众信息网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武陵源区监察局、武陵源区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4-5611728/2222855。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提供)。

10.2依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及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25号文件精神,中标单位属张家界市外企业的,应在我区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本项目中标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项时,应授权由子公司或分公司在我区国税部门自行领取开具或到我区办税服务大厅代开增值税发票,保证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10.3根据武陵源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本项目情况特殊,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诚信保证金叁佰伍拾万元整。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武陵源区未央路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52744210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赵女士

电话: 0744-8860800  15874485552

地址:张家界市金领国际大厦1303室


   


客服经理:

18932913200

客服经理:

13143641678

客服经理:

13681483240

招商加盟:

153739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