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嘉黎县嘉北路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9-25 13:47:41
招标编号:DHZB-JLJBXM-170904-2
一、本项目经已由嘉黎县人民政府以嘉发改发【2017】206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ZB-NQ-2017300-2 。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嘉黎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那曲地区嘉黎县嘉北路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建设地点
嘉黎县
实施时间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KO 260至终点(顺接滨河路),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信及照明工程。
资金来源
贷款资金
其他
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KO 260至终点(顺接滨河路),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信及照明工程。
(2)范围: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3)工程发包价: 817.75 万元
(4)投标保证金要求:16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具有有效的行贿档案查询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25 日至2017年9月29 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 19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到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9日 上午10时00分在有关公证或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CA锁制作投标文件的要求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十、其它要求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3.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 本项目原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等)由甲方提供,投标人应注意由此带来的影响。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招 标 人地址:嘉黎县人民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八一路西苑写字楼D座902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89988668、13398016513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