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总队日喀则大队电缆改造及食堂维修项目、西藏总队拉萨大队营房维修改造项目及西藏总队教导队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9-25 13:01:18
(招标编号:DCZX17-XZ-0044-LS-20170902)
一、招标条件
西藏总队日喀则大队电缆改造及食堂维修项目、西藏总队拉萨大队营房维修改造项目及西藏总队教导队维修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森林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维修改造。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涉及范围的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日喀则地区、拉萨市城关区及拉萨市蔡公堂乡;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计划工期: 50日历天(有效工期);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各标段的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且具有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上午 9:30至 12:30,下午 3:30至 5:30(北京时间)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梧新区拉萨之窗1号楼5楼1-5-2室)持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4.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
4.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区外企业授权委托人须为在藏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4.3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证书及保险;
4.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证、公司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在藏类似业绩,至少三个,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及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6区外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验证后退回,复印件无线胶装加盖公章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5时30分,文件递交地点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梧新区拉萨之窗1号楼5楼1-5-2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森林总队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891-6952361
地 址:江苏大道西藏自治区森林总队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火车站
联 系 人:桂女士
电 话:13889081436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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