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106F0JL201700018】 丰台河西第三水厂工程(监理)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丰台河西第三水厂工程(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17】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50%市政府投资,50%区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 采用 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长辛店镇东沿河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工程按照远期工程12万立方米/天规模进行总体布局,本次实施工程规模6万立方米/天。建(构)筑物面积约13320平方米。 概算投资额 20766.36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工程按照远期工程12万立方米/天规模进行总体布局,本次实施工程规模6万立方米/天。辅助建筑物均按照远期工程规模一次建设完成。主要建(构)筑物包括进水泵房及排水池、净水组团、超滤膜及投加车间、清水池、配水泵房及总变配电室、臭氧制备间、粉炭投加系统、污泥处理车间、综合办公楼、冷热源机房、门卫室、分界室、仓库及机修间等,建(构)筑物面积约13320平方米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监理。 2.6其他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监理业绩。3.2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 市政公用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3.5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4.资格预审方法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9-26 9:00:00 至 2017-9-30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10-12 9:00:00 至 2017-10-16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10-23 16: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6.2逾期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六号 邮 编: 联 系 人: 何静 电 话: 63842653 传 真: 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政企合作大厦5层501室 邮 编: 100072 联 系 人: 张娉婷 电 话: 57175751 传 真: 010-51768195 电子邮件: 2017 年 0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