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104120170066
招标备案号:1217201709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监理[2017]09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产业大道延长线(造甲深渠-津榆公路)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7]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7876.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南起未来科技城产业大道西侧终点(造甲深渠),北至津榆公路(潘庄工业区入口),全长4.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2.2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南起未来科技城产业大道西侧终点(造甲深渠),北至津榆公路(潘庄工业区入口)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产业大道延长线(造甲深渠-津榆公路)工程,全长4.3公里,全线采用双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总投资约27876万元。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含交通信号灯、指路标志、路****标志、交通标线),其中排水管道DN300-DN400,长度7750米;桥梁总长16米,宽度31米。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原则,对本工程从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7年11月10日 至 2020年03月19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8年03月20日 至 2019年03月19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7年11月10日 至 2017年11月30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9年03月20日 至 2020年03月19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2.5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 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总监应具有***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总监任命书及***总监的***注册***工程师证书或建设监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总监、总监驻场代表及***总监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具有“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4.2不接受窗口报名。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9 月 29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 获取文件。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克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朝阳路东段北侧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路海军 电话:69597873
传 真:6959787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晓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8室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鲁杨 电话:28220820
传 真:28223891
日期:2017 年 9 月 29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