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新乡地区2017年工业气体采购”(11709065)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10-13 15:34:46 发布:局物资处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局新乡地区2017年工业气体采购(11709065)
(二)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新乡地区各站段指定地点。各标段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
(2)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使用单位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3)本次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4)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向物资供应总段提报计划,供应商根据总段订货通知要求发货,在7日内送达至订货通知要求地点。
(5)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照路局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依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郑铁物[2016]192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做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7)中标人如不能按合同约定供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施工或造成事故的,将进行责任追究,由中标人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2.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能力的厂家(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 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
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并出具该机构有效的联系方式可供查询。开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
4. 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未发生过产品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需附声明)。
5. 投标人须具有该投标产品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其他可被查证的业绩证明文件)。
6. 其它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1号楼425室);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至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报名费用户名: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
账号:1702020909200337295
5.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6.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院内1号楼425室)
邮编:450004
联系人:杜工
电话:0371-68324388
传真:0371-68325221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陈工 0373-7111939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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