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务段油漆采购公告
时间:2017-10-18 11:56:32 发布: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处
呼和浩特工务段油漆采购公告
编号 2017-10-03
定于2017年10月24日下午14:30在呼和浩特工务段召开集体议价(或谈判)采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油漆
序号
名 称
规格
单位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醇酸调和漆
红
kg
呼和浩特工务段东站料库
渠道招标, 全年分批采购。
2
醇酸调和漆
黄
kg
3
醇酸调和漆
白
kg
4
醇酸调和漆
黑
kg
5
醇酸调和漆
绿
kg
6
灰铝粉石墨醇酸面漆
亮灰
Kg
7
特制红丹醇酸防锈底漆
kg
8
自喷漆
400ml黄
瓶
9
自喷漆
400ml绿
瓶
10
自喷漆
400ml黑
瓶
11
自喷漆
400ml白
瓶
12
自喷漆
400ml红
瓶
13
单价合计
元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TB/T 1527-2011,符合钢梁涂装**体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T2455-93和GB/T25251-2010。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T19001-2000,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GB/T24024:2001。
三、质量及售后要求等:
1、质量保证要求:
⑴所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
⑵所供产品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停止该产品的使用,对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将其列入“黑名单”。
⑶满足或优于《国标》、《铁标》相关标准。
(4)商务标准要求:供应厂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代理商要有厂销售授权书。
2、服务要求:
⑴交货时间和地点要求中标后分批交货。
⑵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数量、质量及使用上的问题,根据使用单位要求,供应厂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解决。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应全部负赔偿责任。
到货后,包装良好,无变形、破损。满足呼和浩特工务段现场施工要求。按照用户要求,将货品按时发送到用户指定的存放地点。
3、交货日期要求:接到电话通知后1日内到货。
4、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付款,使用增值税发票。
5、验收方式:在交货之前由双方共同按照行业标准验收。
6、议价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中标。
四、参与集体议价人资格要求
1.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厂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参与集体议价人为企业法人或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等相关资料的人员。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相关产品需要有合格证、检验单的**有合格证、检验单。
7.代理商要有厂家授权书,议价现场带原件。
8.**是呼和浩特铁路局近两年内该类产品中过标的企业或者代理商。
9.标书为正副两本,装订成册,活页标书无效。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 12时00分,
议价开始时间:2017年10月24日 14时30分。
议价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工务段。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延平电话:13664710597
技术联系人:巴图那生电话:15248125203
七、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书面传真至0471-2248675并注明议价编号及包号、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公章。
八、报名表格式
议价报名表
(公章)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编号及包号
如2017- 10-03
九、议价公告为议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工务段
2017年 10月16日
相关公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