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中仓乡扶贫街区建设工程监理
作者:记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7-10-20 18:35:3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玛县中仓乡扶贫街区建设工程监理已由尼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2017]4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扶贫信贷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尼玛县中仓乡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那曲地区发改委《关于尼玛县中仓乡扶贫街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那发改基建[2017]752号)文件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和规模。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2.5监理期限: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的监理资质证书资质,近3年(2014年至2017年)内至少独立完成一个高原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4.2报名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所承担的建设监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经验。
2.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监理任务。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0日10点0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8、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监理机构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
本项目已按“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地区尼玛县县城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28557922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锦地广场3区3楼301号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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