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一、项目名称: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环卫车辆采购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包,投标人需要对包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 第一包:压实机一台、推土机二台、挖掘机二台、装载机二台 第二包:10T自卸卡车四辆(需上牌照)、油罐车一辆(需上牌照)、洒水消毒车一辆(需上牌照)、8T吸污车一辆(需上牌照)、8T吸污车三辆(需上牌照)、4T吸污车三辆(需上牌照)、污泥运输车一辆(2吨自卸式车,需上牌照)、环境监测用车一辆(需上牌照)、4T餐厨垃圾运输车三辆(需上牌照)。 中标人负责上述设备、车辆的供货、运输、部分车辆的机动车登记上牌、第一次交强险费和商业保险(三者20万)等及可正常上路进行作业的一切相关手续;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服务及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规格书”) 招标金额:1183万元 三、交货时间: 全部车辆及设备为一次性供货,签订合同后,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30日内按通知要求完成供货,供货后一周内完成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四、交货地点: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第一包投标人须为投标车辆的制造商;第二包投标人为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业绩要求: 第一包投标人自2014年10月至今应至少具有2个压实机及2个装载机供货业绩; 第二包投标人自2014年10月至今应至少具有3个吸污车及3个自卸卡车供货业绩; 4、投标人所投第二包车辆必须是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产品;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10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持有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车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1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9: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3房间 3、需携带资料: 3.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和技术参数表);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1日 9:30 至 2017年10月25日 16:3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0月21日 9:30 至 2017年10月25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3房间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 9:30
开标地点: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备注: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开标及投标 1、开标及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11月14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9:30时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 9:00 至 2017年11月14日 9:30
招标人联系地址:怀柔区新西路60号
邮编:100000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69065483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编:100062
联系人:王虹、王聪
联系电话:67160107
传真:67177764
电子邮件:zixunchu7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