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卫生间配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
时间:2017-10-23 18:18:51 发布:局物资处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卫生间配件采购”
二、项目编号:XJ-JW20171023
三、询价物资清单:
(详见招标物资一览表)
四、供货要求及说明:
1.交货地点: 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
2.交货时间:现货。并以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要求地点,地点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本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数量为估算值,根据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实际使用情况数量会有所变化,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依据郑铁办【2016】139号文件《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关于询价的规定,本次询价供应总金额不得超出20万元。
4.付款方式:
4.1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郑州铁路局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2使用单位(郑州机务段)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5.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五、供应商要求:
1.本产品的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投标物资能力的厂家或其直接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需附声明);
3.代理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产品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代理商还需提供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该产品近三年内铁路行业或相近行业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5.投标产品商须具有主机厂机车产品配套资质或技术协议或供货合同,同时适应相应车型,规格型号、材质要求。
六、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
1.1请于2017年10月2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16:00之前,填写“询价报名表”(详见附件)。
1.2请于2017年10月27日(法定休息日除外)16:00之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交货落地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2位小数),并将电子报价信息复制到U盘里,以特快专递形式或者密封送达至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逾期未送达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
(1)报价单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资质证明、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报价产品服务承诺;(4)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的U盘。
U盘里只能有一个报价文件(报价单须为Excel电子表),文件名命名格式:XJ-JW20171023报价单(单位全称)。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未进行密封处理、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格式要求:供应商**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对所列物资进行报价,不允许做任何的删除或变更数据表格名称及格式。报价单**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 采购招标所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单后,即视为报价供应商报价单中所列物资明细已同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联系人:
赵工电话:0371-68320581
传真:0371-68320581(自动传真)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李工 0371-68324921
郑州机务段:董工:0371-68342283
通信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物资供应总段),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
七、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的供应商。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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