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车车厢音视频记录仪充电单元采购公告
时间:2017-11-14 11:30:35 发布: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处
编号 2017-10
定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10:00在内蒙古呼铁高新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关于客车车厢音视频记录仪充电单元集体议价采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序号
品 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客车车厢音视频记录仪充电单元
定制
台
48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甲方指定地点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执行***标准、行业标准、须符合产品名称所要求的使用标准,**满足我单位实际要求。
2.质量保证要求:
(1)所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
(2)所供产品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停止该产品的使用,对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将其列入“黑名单”。
3.服务要求:
(1)供货单位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供货单位应全部负赔偿责任。
(2)产品配送由供货单位负责,供货单位需将产品合理包装,免费将产品配送至我方指定地点。在配送过程中出现产品损坏,由供货单位免费更换,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均有供货单位承担。
4.交货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5.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验收方式:按照我方提出的技术参数、基本性能、质量要求验收。
7.议价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总价选择合作单位。
三、参与集体议价人资格要求
1.供货单位为厂家。
2.供货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供应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要求供货厂商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
4.供货单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物质、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1、总体电气参数
充电电压
4.2V*2
充电电流
4A
同时充电个数
3台客车车厢音视频记录仪
2、主要模块设计
主要充电模块
航模锂电充电器6路
开关电源
台湾明伟12V30A
3、连接线、连接件及连接方式
220V电源进线
1.5平x3铜芯电源线(3m成品线)
220V进线开关电源侧连接方式
经过线鼻子(溏锡)直接接入开关电源
开关电源到平衡充12V连接线
耐高温、特软硅胶线,2平方,14AWG
开关电源到平衡充连接方式
开关电源侧用线鼻子(溏锡)连接,中间经过Amass XT60+对接头,通过焊接接入平衡充电单元
机箱端充电出口
电流10A的7芯航空插头
平衡充到充电口连接线
耐高温、特软硅胶线,0.5平方,20AWG
连接方式
平衡充电端用高质量7P 2.54MM接插件,充电出口端用焊锡焊接(用热缩管保护)
4、散热和噪声要求
风扇
220V静音风扇,风扇两侧安装钢丝护网
风扇安装部位和风向
机箱左侧安装,向内鼓风,机箱另一侧开百叶窗出风孔
噪音控制
50dB
5、机壳工艺和结构
使用铝合金外壳、开孔激光切割,表面热喷涂哑光黑色漆,丝网印白色LOGO和设备名称。
橡胶支脚固定于设备底部,表面设计暗把手。
装配完成平衡充模块后,保证只留下充电显示窗。
参考已有样机进行加工。
五、到货地点及供货时间
内蒙古呼铁高新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六、相关要求
议价文件为一正一副,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议价文件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七、技术资料要求
1.装箱单和附件清单1套。
2.上述资料电子版本1套。
八、验收
设备通电试运行,运行正常完成验收。
九、质量售后服务
1. 所有设备质保期均为两年。
2. 设备发生故障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货单位应及时进行维修,如有零部件损坏,供货单位应负责无偿更换。
3.设备存在设计缺陷,供货单位须免费设计改造、完善性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
4.供货单位须对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改造等提供终身技术服务。
十、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12时00分。
议价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8日10时00分。
议价会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92号呼铁局科技大厦9楼会议室。
十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书面传真至0471—2244043,注明议价编号及包号、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技术咨询电话:0471-2242033。
十二、报名表格式
议价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编号及包号
2017-10
十三、议价公告为议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内蒙古呼铁高新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