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救援车配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代询价文件)
时间:2018-02-24 17:24:33 发布:局物资处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救援车配件采购”
二、项目编号:XJ-JW20180224
三、询价物资清单: (详见附件《询价物资一览表》)
四、供货要求及说明:
1.交货地点: 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 。
2.交货时间:现货。以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通知为准,接收到采购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进口配件不大于60个工作日)。
3.交货方式:根据任务需要按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要求多批次供货。安排、送货前与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确认所需数量、规格型号、到站地点。
4.付款方式:
4.1货到验收合格后,物资供应总段按郑州铁路局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2使用单位(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5.产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5.1.产品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或自产品上车使用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特殊要求除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并赔偿我方损失。
5.2. 中标商在接到用户反映信息时,**在24小时内做出回应,48小时内到达用户所在地进行处理。
6.验收标准: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7.适应相应车型,符合图号、规格型号、材质要求。
8. 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
五、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能力的厂家或其授权代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代理商投标须在标书中提供产品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原件现场备查。同时,代理商还需提供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与本次招标物资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 投标人须具有该产品近两年内铁路行业或相近行业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10. 不存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需附声明);
六、报价要求
1.时间要求:
1.1请于2018年2月26日之前,填写“询价报名表”(详见附件),传真或递交到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
1.2请于2018年3月1日之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交货落地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单价保留2位小数),并将电子报价信息复制到U盘里,以特快专递形式或者密封送达至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逾期未送达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内容要求:
(1)报价单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资质证明、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报价产品服务承诺;(4)存储有电子报价信息的U盘。
U盘里只能有一个报价文件(报价单须为Excel电子表),文件名命名格式:XJ-JW20180224报价单(单位全称或简称)。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未进行密封处理、无电子报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格式要求:
供应商**按照“报价单”(详见附件)的格式和内容,对所列物资有选择地进行整包件(相同的包件号为一个整包件)报价,电子版不能删除和更改表中所列物资的任何内容(包括横项、列项、包件号、包件名以及文件格式等),没有选择的包件不用删除,留在表中原位置即可,对选择的报价包件不能有漏报项。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每一项报价物资应指明所需资质对应的页码,未指明页码的,不排除因找不到相应资质而导致无效报价的可能性。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电子版与纸质不一致的或未注明承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4. 采购招标所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单后,即视为报价供应商报价单中所列物资明细已同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联系方式联系人:
赵工电话: 0371-68322778
传真:0371-68325991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总段:滕工 0371-68323681
郑州铁路局郑州机务段: 樊工 0371-68342283
通信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物资供应总段),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
七、采购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的供应商。
2.《报价单》中的所需数量为预估数量,会随计划调整而变更,我们将依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3.本次询价物资设有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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