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空港经济区2017年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批批[2017]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2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7个交通路口电子警察18个断面,包括:港城大道与经三路交口2个断面,中心大道与东六道交口2个断面,环河东路与东四道交口2个断面,环河东路与东六道交口2个断面,中环西路与西四道交口2个断面,环河北路与东四道交口4个断面,环河东路与东九道交口4个断面。新建违法停电电子警察3处,包括:东二道1处,空港经济区地铁站2处。本工程建安费52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空港经济区2017年电子警察系统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10月01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4)具备***许可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5) 配置正项目经理一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6)非本市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7)项目部人数配备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执行;8)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2014年至2016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业绩要求: 无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2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空港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天保建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6号楼401-402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冷满昌 电话:022-8490942
传 真:022-8490903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李珊珊 电话:18322330933
传 真:022-24893766
日期:2017 年 8 月 1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江
电话:8490617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