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谈判项目林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及配套业务用房装饰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林州市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谈判项目名称:林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及配套业务用房装饰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
2.采购编号:LCGG-2017-26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 项目名称:林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及配套业务用房装饰工程监理
3.2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3.3 招标范围:林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及配套业务用房装饰工程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4质量:合格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4.2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3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查询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原件开标时提供);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市万达广场SOHO-B座1504室)报名。
5.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监理师证;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市万达广场SOHO-B座1504室)购买谈判文件。
5.4谈判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安阳市万达广场SOHO-B座1507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人民法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560698-4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9495207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514677342U
联 系 人:付女士
电 话:0372-225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