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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324横县南绕城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HGX-2017-070
发布时间:2017-08-17 17:19:36发布作者:kehu

国道G324横县南绕城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HGX-2017-070

2017年08月17日 17:07  来源:  浏览:11人


1.    招标条件

国道 G324 横县南绕城线公路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G324 横县南绕城线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发改交通 [ 2016]1170 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业主申请银行贷款。本项目业主为横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横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本招标项目起点位于横县那阳镇以南,与现状国道 G209 线平交,路线向西南沿那阳镇南侧丘陵山脚,经南阳村以西、长塘村以南后,于大新村附近跨越郁江支流旭江。路线向西绕过大垌村及白沙渡南侧,并于横县江南半岛南端跨越郁江,经蒙垌至六旺,后基本沿原乡道 Y419 线走向。经原鹿鸣桥,向西翻越横县西部山地至六口水库下游,沿 Y419 线顺直路段直至莲塘收费站。全长 18.2km ,技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60km/h ,路基宽度 21.5m 。

    (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负责本标段路线、路基、路面、桥涵 、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等的两阶段勘察设计。

( 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① 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提交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文本(送审版),初步设计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 60 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 ②征地拆迁图(包括地亩图及勘测定界图等):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 150 天内提交;③建设期配合服务: 2 年。

( 4 )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两阶段勘察设计(含后续服务),即工程地形图测绘(地形、纵横断面等)、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测及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清单计价模式的预算编制)。

( 5 ) 国道 G324 横县南绕城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预估主要工程数量如下:


 

标段

   

长度

( km )

   

土石( m3 )

   

排水与防护( m3 )

   

沥青砼路面

(㎡)

   

桥梁

( m/ 座)

   

涵洞  

( m/ 座)

   

平面交叉

(处)

   

养护站

(处)

   

№ 1

   

18.2

   

4302582

   

43678

   

323305

   

403m/4 座

   

2807/70

   

11

   

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信用评价等级为 C 级(含)以上且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 。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 〕 60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招标编号: ZHGX-2017-070 ,联系窗口: ④ 号窗(交通类 0771-261059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至 2017 年 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 以及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参考资料售价 750 元 / 套,上述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写报名表时,要求经办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经办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购买文件回执单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效票据。

4.2 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1 日北京时间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当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北京时间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开标现场)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xzbtb.cn/gxzbw/ )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xdot.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横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联系地址:广西横县横州镇龙池路 70 号

邮政编码: 530313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0771-7235355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延长线茅桥路 2 号润华四季大酒店 3 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17776658003

邮      箱: zhgxfgs@163.com

说明:招标过程中,投标人一切事项均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处理。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530028

联系窗口: 4 号窗(交通类 0771-2610593 )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 67 号     

电     话: 0771—2115001   

监督部门:横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西横县横州镇龙池路 70 号

电    话 : 0771 - 7210299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横县交通运输局

2017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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