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01049号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公益宣传牌画面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HTZC-17001-17090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公益宣传牌画面安装项目
三、采购内容:对湖北京珠高速沿线19个宣传牌进行画面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装饰工程及钢结构工程)的独立法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
5. 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8月18日至8月24日9:00~12:0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在2017年8月30日10:00之前递交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出席。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签收。
八、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7-8345029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27-8346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