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局(兰州车辆段客车专用普通碱性蓄电池) 网上竞价采购二次公告
时间:2017-08-17 11:51:03 发布: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所
兰州铁路局(兰州车辆段客车专用普通碱性蓄电池)网上竞价采购二次公告
兰州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下称“采购所”)受兰州铁路局委托,对下列运营维修物资进行网上竞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进行网上竞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LTYY1708-9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兰州车辆段客车专用普通碱性蓄电池3笔
三、采购需求物资:
序号
物资编号
物资名称
物资型号
本次采购需求预估数量
计量单位
具有相应的许可、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其他特殊需求说明
1
372000601002
普通碱性蓄电池
GNZ120 1.2V 120Ah
1100
节
CRCC
IRIS厂家
2
372000103000
普通碱性蓄电池
GN300 1.2V 300Ah
1000
只
CRCC
3
372000001000
普通碱性蓄电池
GN100 1.2 100Ah
240
台份
CRCC
注:1.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采购,本表中列明的“本次采购需求预估数量”仅作为供应商报价时的参考依据之一,实际供货数量以合同期内的实际需求数量为准。2.本次采购的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3.供应商**按照每项物资编码下的物资分项报价,报价为到站价(不含税),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额外费用,采购人不接受超限价的报价。4.付款方式:先货后款。5.质量保质期:自交货之日起三年以上。6.交货日期:以合同为准。7.交货地点:由供应商负责送货至物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所采购的的物资(允许外购物资除外)或销售。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交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且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
4、理解并愿意遵守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并已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手续。
5、如本次采购的物资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则须具有相应的许可或认证证书。
6、如本次采购的物资应该具备型式试验、检测等要求的,**要提供型式试验、检测报告等材料。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填写报名表(格式见附表)于2017年8月19日12时前,传真至采购所(传真电话0931-2941262)。经采购人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合格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址:http://wzcgpt.cr-lanzh.com.cn)按系统操作规则进行签到和竞价。
六、竞价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2017年8月23日10:00
竞价截止时间:2017年8月23日10:20
供应商对网上竞价需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当在竞价开始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网上竞价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竞价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 3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向采购人提出。
八、其他须知:
1.凡未在 “中国铁路95306网 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 (网址:http://wzcgzs.95306.cn/)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该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操作可在网页的相关通知和指南中查看。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会因系统操作规则设置等原因而不能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只有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可使用在“中国铁路95306网 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和随机码登录“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址:http://wzcgpt.cr-lanzh.com.cn),按照本采购公告的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
2.凡参加本次网上竞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兰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 ( 网址:http://wzcgpt.cr-lanzh.com.cn),在主页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集中竞价供应商用户手册》,认真阅读并熟悉系统操作的相关流程。因不熟悉网上竞价操作流程而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网上竞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阅读理解本公告要求,不得通过虚假应答、串通等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时应当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所有需求且进行合理报价,供应商对其报价负责,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竞价时间截止后不得对报价及相关内容做任何更改或退出。
4.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按照竞价公告要求进行签到和报价,致使本项目网上竞价采购失败的、或在竞价截止时间后退出报价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于本项目的二次网上竞价采购或改用其他方式进行的采购,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凡认定为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将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市场)。
5.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凡认定为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将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市场)。
(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承诺的;
(2)因产品质量或违约等行为影响***的;
(3)供应商提供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4)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5)与其它供应商或采购人员串通,谋取成交的。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所:杨女士 电话0931-2941212
采购项目业务联系人:褚女士 电话0931-2942458
兰州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7 年8月17日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