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雪亮”工程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邯经审招标核字【2017】23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总投资约2292.69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进行天网平台系统扩容、综治办指挥平台建设、视频转发共享平台、深度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等;
招标内容及规模:“雪亮”工程设计,招标规模约30万元;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审。
3.5开标时,投标单位应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年限为10年,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按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查询,否则投标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8月17日至 2017年8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2时 00 分,下午14 时 30 至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处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联 系 人: 高晨亮
电 话: 133031066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吕玉影
电 话: 0311-86968897
2017 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