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工艺技术创新项目---红旗EV塑料翼子板模具检具
发布时间:[2017-08-18]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7955CQ (二次)
1、招标条件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工艺技术创新项目---红旗EV塑料翼子板模具检具招标已由一汽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工艺技术创新项目---红旗EV塑料翼子板模具检具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工艺技术创新项目---红旗EV塑料翼子板模具检具招标
2.2 招标范围: 红旗EV塑料翼子板模具检具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3 交货地点: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 到厂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具体周期详见技术要求。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设计、制造并独立承揽项目的能力。注册资金应大于5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 年)同行业内五种以上同类外饰产品业绩(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发票,如无对应发票,该项业绩视为无效)。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报表并不亏损。
3.4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5 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中招吉林分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发票(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不含图纸),售出不退。招标文件款汇入下列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西环城路支行
帐 号:4200 0133 1900 0001 470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款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高新区恒山东路18号
邮政编码:132013
联系电话:0432-68198421
联 系 人:矫大力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89302188 81209122
联 系 人:韩亚男 孙高超
电子邮件:ZZJL89302155@126.com
2017年8月18日